
| 索引号 | 11332500002645232j/2024-41658 | 文号 | 丽财企〔2024〕98号 |
| 组配分类 | 规范性文件库 | 发布机构 | 丽水市财政局 |
| 成文日期 | 2024-08-01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
|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| ZJKC12-2024-0003 | 有效性 | 有效 |
莲都区财政局、经开区财政国资部,市直企业:
根据工作和发展实际,经研究,决定对2017年9月22日印发的《丽水市金融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丽财企〔2017〕224号)予以废止。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丽水市财政局
2024年8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