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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关将近,烟花爆竹经营进入旺季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“打非”专项行动,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。
案例一
2025年12月23日,遂昌县公安局联合应急、综合执法等部门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。经查,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,在妙高街道凯兴广场集市中销售无流向标识的“加特林”“小金鱼”等烟花爆竹,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9件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案例二
2025年12月29日,丽水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联合交警部门,在水腊公路查处一起轻型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。经查,该轻型货车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,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,装载烟花爆竹共计147箱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驾驶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。
案例三
2025年12月30日,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,获取有人利用微信联系非法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。民警第一时间进行核查,并在当事人车上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08件。目前,当事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。
案例四
2025年12月31日,龙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,称龙渊街道某联建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。应急、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核查,通过现场勘查,查实某联建房地下室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,当场查扣烟花爆竹68箱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